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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巡查制度和组织开展第一次巡查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2008]193

 

各市建设局(建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招标投标规范化建设,决定在全省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巡查制度,并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一次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的

    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指导全省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全省上下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巡查内容

    每次巡查的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重点是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活动等情况。

    三、巡查方式

    1、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省招标办将会同驻省建设厅监察室每半年组织1次定期巡查,并结合日常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不定期巡查。各省辖市招标办也应结合本地实际,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巡查,每次巡查情况书面报省招标办备案。

    2、受查单位及项目随机确定。为准确把握各地实际,保证巡查工作成效,受查单位及工程项目应随机抽查确定,不预先告知。

    3、巡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抽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巡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安排时间将巡查情况向受查单位进行反馈。

    四、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操作不规范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2、有关巡查情况应通过本地“建设工程招标网”向社会公示,并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3、各地在落实招投标巡查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招标办联系。

    五、第一次巡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08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

    (二)巡查分组和人员组成

    本次巡查拟分苏南、苏中、苏北3个组同时进行。具体分组情况、人员组成、抽查市、县(市、区)、抵达各地的时间、日程安排由各组组长提前另行通知。

    (三)巡查内容

    本次巡查的重点是今年1-6月份全省各地招标办和交易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1、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2、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新对策和新举措;

    3、中标后续管理工作情况;

    4、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查活动安排

    1、听取受查市(县)今年上半年情况汇报,以及对省招标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考察招标办和交易中心有关内部管理和硬件建设等方面情况;

    3、抽查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情况;

    4、向受查市(县)反馈本次抽查的初步意见。

    (五)有关要求

    1、收到本通知后,各地应尽快落实相关准备,并于725日以前做好今年上半年招投标项目清单、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

    2、巡查用表 (见附件) 中除与具体抽查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请各地自行填写,届时交巡查小组核查。

    3、各地应及时通知抽查到的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场,配合检查。

    联系人:李新忠,025-83346708025-83346707(传真);电子信箱:jsszbb@sina.com

 

    附件一:交易中心建设巡查情况用表

    附件二: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交易服务综合巡查用表(一)、(二)、(三)、(四)、(五)

    (上述附件请从“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自行下载)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